时间:2024-07-02 01:31 来源:中国经济网 阅读量:19024
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生育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近日,江苏将“胚胎培养”等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和椎管内分娩镇痛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辅助生殖报销比例最高80%
前期,根据国家医保局有关立项指南要求,省医保、卫健部门对我省现行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规范统一,设立“胚胎培养”等一批新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制定了项目收费价格。此次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项目涵盖了开展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等常用必要的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全省实行统一医保支付政策,参保人员在省内符合卫生和医保等相关政策规定的医疗机构,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生的13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的门诊治疗费用,实行门诊按项目单独支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患者除先行自付部分外,统筹基金分别按80%和70%予以支付。
以人工授精为例,群众去医院通常需要做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等项目,按照项目收费标准,人工授精价格500元、精子优选处理750元,医院需收费1250元,纳入医保支付后,职工医保报销约1000元,个人仅需付200多元。
再比如,以一代试管婴儿为例,常开展的项目包括取卵术2500元、精子优选处理750元、胚胎培养4500元、胚胎培养-囊胚培养1350元、胚胎移植2300元,医院按照上述项目价格收费11400元,纳入医保支付后,职工医保可以报销8000元左右。
无痛分娩专用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关注提升生育体验,在江苏椎管内麻醉列入生育保险甲类诊疗项目的基础上,自7月1日起,将无痛分娩专用项目“椎管内分娩镇痛”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付类别为甲类。
此项惠民政策将减轻无痛分娩的医疗负担,更好满足此类生育医疗服务需求,助力构筑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会同卫健部门持续加强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服务行为,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共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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